你的位置:首页 > 债务资讯 > 要债知识

嘉兴追债公司浅谈哪些财产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2018/3/30 19:35:25      点击:

嘉兴追债公司浅谈哪些财产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共同债务是指为满足夫妻共同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夫妻共同债务主要是基于夫妻家庭共同生活的需要,以及对共有财产的管理、使用、收益和处分而产生的债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那么夫妻共同债务具体有哪些呢?
   以下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1.婚前一方借款购置的财产已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为购置这些财产所负的债务;

   2.夫妻为家庭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

   3.夫妻共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所负的债务,或者一方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经营收入用于家庭生活或配偶分享所负的债务;

   4.夫妻一方或者双方治病以及为负有法定义务的人治病所负的债务;

   5.因抚养子女所负的债务;

   6.因赡养负有赡养义务的老人所负的债务;

   7.为支付夫妻一方或双方的教育、培训费用所负的债务;

   8.为支付正当必要的社会交往费用所负的债务;

   9.夫妻协议约定为共同债务的债务;
   10.其他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的债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