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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隐私权受到侵害获得的赔偿主要有两项

2017/9/22 22:07:23      点击:
当隐私权受到侵害获得的赔偿主要有两项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当受害人隐私权受侵害时,义务主体的责任及权利主体可能获得的赔偿主要有两项。
  追债公司解答,即财产责任和非财产责任。
  1.非财产责任。所谓非财产责任是指侵权者所要承担的,不具有直接财产内容的责任。如侵害他人隐私权的侵权者应当承担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等非财产责任。停止侵害是指隐私权被侵害的受害者有权要求(通过非司法或司法程序)侵权者立即停止侵害行为,以避免受害者的损失进一步扩大。消除影响是指隐私权侵权者应当依隐私权受侵害者的要求,采取适当的方式在原侵权行为所涉及范围内消除对受害者的不利影响。消除影响可以用法律认可的书面或口头方式进行,而且如果争议进入司法程序,还应当事先经过人民法院的审查同意。恢复名誉,是指隐私权侵权者应当依隐私权受侵害者的要求’,在原侵权所涉及的范围内,将受害者的名誉恢复到未侵权之前的状态。和消除影响一样,恢复名誉可以用法律认可的书面或口头形式进行,而且如果争议进入司法程序,还应当事先经过人民法院的审查同意。但是,恢复名誉的非责任方式只适用隐私权遭到侵害.而名誉权同时也受到侵害的情况,如果仅是隐私权受到侵害,而名誉权并未受到侵害,则不必承担此项责任。赔礼道歉,是指隐私权侵权者应当以法律认可的方法,书面或口头向隐私权受侵害者公开认错,表示歉意。赔礼道歉可以在法庭上,也可以在法庭外,可以在新闻报刊上公开刊登道歉说明。这几种责任方式不具有直接财产内容,但它仍是与财产密切相关的,如在报纸上刊登赔礼道歉的言词等有一定的财产内容。非财产责任是隐私权侵害者的首要责任,这与隐私权是一种以精神利益为内容的权利密切相关。
  2.财产责任。隐私权侵权者承担多少财产责任有以下三种情况
  :(1)对受侵害者精神损害的赔偿。精神损害的物质赔偿是个较为复杂的问题,在实践中采取由法院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并结合实际情况酌定的办法,确定赔偿额时要考虑受侵害者的精神状况、侵害行为、侵害者的过错程度、当地的经济发展水平及此类案例的处理情况等因素。当事人向法院提出索赔额时不要求绝对准确,也无法准确,因此要按照上述要求,根据实际情况综合考虑确定索赔数额。
  (2)隐私权受侵害者财产受到损失时的赔偿。这部分赔偿应当包括隐私权受侵害者因侵权而导致的财产损失以及为保护权利而支付的费用两部分。
  (3)隐私权侵权者非法利用他人隐私时的财产赔偿。确定侵权者非法利用他人隐私时的赔偿额,应当依据侵权者所利用的隐私种类、侵权方式、获利与否及获利多少等情况综合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