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人之间借贷纠纷的特征
2018/1/17 13:34:16 点击:
自然人之间借贷纠纷的特征
自然人之间的借贷纠纷在审判实务中大量存在。自然人之间的借贷有其特殊性:
(1)表现在主体上,通常有两种倾向,一种为借款人与出借人具有较为亲密的关系,可能是亲属、朋友,也可能是同事、同学等等,一般出借人出于帮助的心理。一种是出借人与借款人不认识,通过中间人介绍借款,出借人一般出于牟利的心理。
(2)表现在借款的形式上,一般具有不规范性,通常只是简单的借据,只有借款人和借款金额,或者连借据也没有,只能提供见证人。
(3)表现在借款的约定上,显现出随意性,或者没有利息的约定,或者没有借款期限、还款方式、借款用途等方面的约定 由于存在以上特殊性,借贷纠纷诉讼到法院,存在和解及调解的基础,存在借款人由于还款有困难,极力逃避审判的倾向,存在法官审查任务加重及适用法律调整加大等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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